日前,经政协辽阳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辽阳市政协出台了《关于常务委员会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该意见共分三章18条。常委会认为,政协辽阳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是在政协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委员会职权、处理政协事务的集体领导机构。为充分发挥常委会作用,不断提高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水平,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和中共辽阳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决定》制定。
意见指出,政协常委会要保持定力、维护核心,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要以中共十九大精神为指导,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把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来执行,筑牢共同思想政治基础,确保政协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常委会要率先垂范,坚持把加强学习作为自身建设的首要任务。要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要系统学习人民政协理论和统一战线理论,真正成为政协工作的行家里手。要自觉维护中共辽阳市委的领导,自觉把市委的决策部署贯彻到政协工作的全过程,做到市委有号召、政协有响应,市委有部署、政协有行动,市委有要求、政协有落实,确保市政协工作始终保持健康发展。
意见强调,常委会要围绕中心、主动作为,贡献服务发展的政协力量。要着眼辽阳新一轮振兴发展,按照“协商有高度、建议有深度、监督有力度”的要求,组织委员围绕“四个辽阳”建设目标,紧扣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县域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沈阳经济区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生态文明建设等党政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协商议政活动,多建真言,多出实招,多谋良策,为全面建设智慧文明美丽幸福新辽阳作出积极贡献。
意见强调,常委会要心系群众、努力实践,树立担当实干的政协形象。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自觉践行履职为民宗旨,使参政议政成为满足群众现实需求的重要过程。要充分发挥代表性强、联系面广、包容性大的优势,加强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有关人民团体和无党派人士的联系,做好团结工作;要加强与省政协和县(市)区政协的联系。要加强制度建设,推进制度创新,常委会要树立“当标杆、站排头”意识,认真开展“五个一”履职活动,使履行职能的各项工作措施更加得力,效果更加明显。